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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之吳霸春秋

迷惘的小羊羔

歷史軍事

公元前513年,吳國,五湖(太湖)。
千帆競走,波濤滾滾!
在煙波浩渺的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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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61章 阿諛諂媚之臣

重生之吳霸春秋 by 迷惘的小羊羔

2024-1-7 21:24

  諫官又稱言官或垣官,職在諷議左右,以匡人君,監察方式主要是諫諍封駁,審核詔令章奏。
  這壹群體,在明朝可謂是達到了巔峰。
  按照明制,這個群體總人數壹般保持在二百人左右,為歷代之最!
  明代的皇帝從制度上賦予了言官廣泛而重大的職權。
  如規諫皇帝、左右言路、彈劾百官、按察地方等,大凡從朝中到地方的各級衙門。
  從皇帝到百官、從國家大事到民生,都在言官的監察和言事範圍之內。
  所以,明代言官身份獨特,職權特殊,對於朝野上下都能起到震懾作用。
  只可惜,在明代中後期的時候,言官的性質發生了極大的改變。
  各種言官冒死上諫,以挨廷杖為榮,被處死,還能流芳百世……
  這不是畸形了嗎?
  慶忌不得不引以為戒。
  畢竟言官的職權過於特殊,風聞奏事,捕風捉影,雞毛蒜皮的事情都會報告到國君的跟前,豈不是讓慶忌忙死?
  難道,慶忌非要給自己找罪受嗎?
  他又不是受虐狂!
  “善。”
  慶忌坐於陛臺之上,揮了揮手道:“設立敢諫之鼓、誹謗之木事宜,不必再議!”
  “為人君者,當善於納諫,從善如流。寡人朝中有如此之多的賢臣,稷下學宮亦有數千士子敢言直諫,寡人何愁言路被堵塞?”
  聞言,群臣都不禁紛紛下跪,高呼道:“大王明鑒!大王萬年!”
  但是,治粟內史曾點,並不打算放過慶忌。
  “大王,臣以為,敢諫之鼓與誹謗之木可以不設立。然,大王身邊,朝中應該有諍臣,即諫言之官!”
  曾點顯然是有備而來,手持牙笏,朝著慶忌躬身作揖後,朗聲道:“凡擇諍臣,當以三事為先:其壹不愛富貴,次則重惜名節,次則曉知治體!”
  “為諍臣者,必國而忘家,忠而忘身之士!”
  “臣附議!”
  “臣等附議!”
  諸如孔丘、冉耕、子路等儒家學派出身的大臣,都紛紛下跪,請求慶忌設立“諍臣”。
  所謂的諍臣,其實跟言官是壹模壹樣。
  在晏嬰給慶忌所上的奏疏中,也提出來,要設立“諍臣”,以在國君身邊進諫言,以使國君明辨是非、曲直、得失,然後改正……
  出發點是好的,只是慶忌如何能答應?
  按照曾點的說法,這諍臣的挑選標準,可謂是十分苛刻的。
  諍臣必須正派剛直,介直敢言,而不患得患失,愛身固祿。
  再次,具有突出的學識才幹,既通曉朝廷各方政務,洞悉利弊動態,又能博涉古今,引鑒前史。
  除此之外,還須具備壹定的仕途經歷,歷練穩重。
  對於年齡、出身以及文章、詞辯等方面的能力也有具體的要求……
  總而言之,品行、才識不可缺失。
  能當上諍臣(言官)的,都是壹群要名不要命的狠角色,譬如魏征、海瑞這些千古名臣。
  慶忌能設立“諍臣”,來糾正自己或者是後世君王的得失嗎?
  未嘗不可。
  只是,這讓壹向心高氣傲的慶忌,略有不滿。
  比起這壹諍臣言官制度,慶忌寧願設立敢諫之鼓,以及誹謗之木。
  為何?
  “敢諫之鼓”與“誹謗之木”,形式不同,功能則壹。
  “諫鼓”、“謗木”均是堯舜建立的與民眾溝通的渠道。
  用現代的話講,就是廣開言路,傾聽民意,鼓勵民眾積極進言、諫言,自覺接受民眾的監督。
  所謂敢諫之鼓,意指堯帝在朝上專門設置了壹面鼓,若有人擊鼓進諫,他便會出來接待納諫。
  但其中的“敢”字卻也道出了其中的深意:
  壹是進諫之士需有敢當面直言的勇氣。
  二是納諫之人需有納諫的仁德與胸懷。
  若二者缺壹,“諫鼓”就將淪為虛有其表的擺設……
  堯帝之後,舜帝繼位,他令人在朝廷前設立“誹謗之木”。
  這裏所謂的“誹謗”,並非造謠汙蔑、惡意中傷之意。
  放言曰謗,微言曰誹。
  公開表達不滿叫做謗,私下表達不滿叫做誹。
  因而“誹謗”壹詞,仍有進諫之意。
  舜設立“謗木”,即是為讓天下黎庶在其上發表對他的批評意見和改進的建議。
  與“諫鼓”相比,“謗木”的興起,說明黎庶敢擊鼓當面直言的勇氣已經消退,變得只敢在“謗木”上間接發表諫言。
  甚至是只敢以匿名的形式隱晦進諫……
  “不妥!”
  這壹次站出來反駁的,不是鄧析,而是禦史中丞伯噽。
  在見到慶忌遲遲沒有表態之後,伯噽就知道自己的國君,此時需要壹個人站出來“拱火”,故而毫不遲疑的挺身而出。
  只見伯噽義正言辭的喝道:“國君身系壹國之興亡榮辱,王即國家也,身份何其之尊貴!”
  “怎能讓人非議?”
  “若利弊得失也,自有公論,我王自有決斷,何須他人指正?”
  壹聽這話,曾點不禁哼了壹聲,不屑的說道:“禦史中丞此言差矣!”
  “人誰無過,過而能改,善莫大焉!”
  “大王雖為國君,卻也是凡人,何不能有敢言直諫之諍臣,從旁進言,以匡正過失?”
  “呵呵!”
  伯噽冷笑道:“治粟內史,妳若非要讓大王設立‘諍臣’,我伯噽毫無異議。”
  “只是這諍臣,請讓伯噽出任!”
  “……”
  好壹個狗腿子!
  朝堂之上的壹眾公卿大夫,臉上的表情都可謂是十分的精彩。
  伯噽是何許人也?
  壹個阿諛諂媚之臣,讓他出任諍臣言官,等於這壹職位形同虛設……
  “敢諫之鼓、誹謗之木也好,或是這諍臣,暫時不設也罷!”
  慶忌大手壹揮道:“寡人若有過失,朝臣官吏,自當有敢言直諫之責!”
  “諾!”
  見到慶忌主意已定,群臣都不便於再次進諫言。
  慶忌這樣,是在剛愎自用嗎?
  是,也不是。
  言官制度,或許能在壹定程度上,糾正國君的過失,讓國君明辨是非,加以改正。
  但是,倘若言官制度發展到如明朝壹般“畸形”,日後的吳王何以自處?
  再者說,慶忌現在日理萬機,作為壹個大國的君主,有著壹定的自律能力,實在沒有必要,增設這樣的言官群體,讓自己心煩意亂,找不自在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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